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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X机构履约保障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一、目的及使用范围

 为保障平台机构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实现机构规范化运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与平台的合作协议等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心理机构。

适用产品:解X上线的所有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订、免费试、预付等现有及未来可能上线的产品(以下简称“解X上线的产品”)。

三、规范及定义

1、逃单:在用户已购买或有明确意向购买解X上线的产品的情况下,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引导或诱导解X用户放弃使用解X进行消费,或转到非解X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A:引导或诱导解X用户不使用解X上线的产品,而改用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其他方式支付消费款项;

B:引导或诱导解X用户不使用解X上线的产品,而改用闪惠/优惠买单方式支付消费款项;

C:引导或诱导解X用户使用店内会员优惠方式替代解X上线的产品支付消费款项;

D:提供其他更为优惠的方案诱导用户使用非解X方式支付消费款项;

E:其他引导或诱导解X用户改用其他方式支付消费款项的行为。

2、机构不接待:是指机构拒绝用户使用该机构在解X上线的产品或因机构的原因导致用户无法使用该机构在解X上线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机构正常营业,但以各种理由拒绝用户使用解X上线的产品;

B:机构因装修、歇业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正常营业,而机构未通过官方路径提前告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到店后无法使用解X上线的产品的行为;

C:机构因主观原因调整售卖或推广策略的,应及时操作下线在解X上线的产品。对于机构操作下线前已达成的订单,机构应继续接待,否则视为无正当理由拒绝用户使用解X上线的产品;

D:机构要求附条件使用解X上线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需加价、需额外购买其他服务/产品或无法开票等行为;

E:机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解X上线的产品约定:指机构实际提供的服务与用户购买或免费获得的订单约定不一致的行为;

F:机构在解X上线的产品,未按产品约定描述的内容执行或执行不符合行业惯例的行为;

G:机构在解X上线的产品,未按照与用户通过预约达成一致的内容执行的行为;

H:其他不接待或接待内容与解X上线的产品不符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3、机构不开发票:机构拒绝开具线上交易订单对应金额的发票或开具发票的金额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A:机构应提供发票但拒开发票或开具的发票类型错误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行为;

B:机构提供的发票与用户实际消费的内容、金额等不符的行为;

C:机构要求用户消费满一定金额后开具发票或要求用户补加税点或差价后开具发票的行为;

D:机构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发票给用户,事后也无法给用户补开行为 。

官方路径提前告知是指机构在解X平台机构首页、产品详情页等显著位置提醒通告。

非不可抗力情形下,机构出现以上所述逃单/机构不接待/不开发票情形,视为机构违规。

四、处罚规则

1、 解X通过平台监查/用户投诉等方式发现机构存在上述行为的嫌疑时,将根据如下规则对机构予以通知或处罚;

2、 机构存在上述行为的嫌疑时,解X将以短信及机构后台消息通知的形式通知机构;

3 、机构店铺内无论任意某一产品产生的逃单/机构不接待/不开发票问题,一经核实,处罚均以店铺维度作为处罚;

4、机构应在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出申诉(见申诉规则),申诉理由成立,则不予处罚;如申诉理由不成立或未提出申诉,则将在申诉期结束后,按照下表所示规则予以处罚;

5、解X有权视机构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隐藏机构门店或终止与机构的所有合作。

处罚规则:

处罚.png

累计时间及违规处罚次数说明:

1、确认机构出现1次逃单、不接待、不开发票问题时,记违规1次,以此类推;

2、在6个月统计周期内,违规处罚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时,再次违规则直接按违规处罚累计3次的标准实施处罚;

3、逃单、不接待、不开发票次数将以当次违规处罚通知日起计算前6个月内累计违规处罚次数。

处罚补充说明:

1、机构店铺内无论任意某一产品产生逃单、不接待、不开发票行为,一经核实,将按照相关措施处罚对象;

2、产品隐藏时,机构有义务按产品内容完成已购订单的接待;

3、处罚项针对解X平台;

4、机构违规中若涉及解X补贴,解X有权执行冻结打款,并扣除优惠补贴费用;

5、以上处罚中上单权限关闭一旦执行,产品操作权限也被关闭。

五、申诉规则

1、解X做出处罚决定后将通知机构,对于处罚决定有异议的,机构应在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过客服热线提起申诉,机构在申诉时应提供能证明其申诉理由的证据材料;

2、解X将对机构的申诉予以审查,若申诉理由成立,则不予处罚;若申诉理由不成立,则按照处罚决定予以处罚;若机构未在申诉期内申诉的,视为机构无异议,将按照处罚决定予以处罚;

3、如机构恶意申诉,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将依据情节予以加重处罚;

4、对于影响较恶劣的逃单、不接待、不开发票问题,在与机构沟通仍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平台将立即执行处罚,不再提供申诉渠道。

六、附则

1、本办法于2023年02月27日发布,并于2023年02月27日正式执行。 

2、解X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实际业务运营的需要随时调整本办法相关内容,在按照程序进行修改后,将通过官网/机构后台等方式向机构进行公示。